【观点】不要为安全2025年第一锅喊冤,他们就是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8:11

先说结论,此次事故中的安全人员被追责一点也不冤。

宁夏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在2025年2月11日发布了一则公开通报,是关于宁夏鑫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02”事故的调查报告。这个报告一经发布,就在化工安全领域,尤其是化工安全管理从业者领域内产生了激烈的反响,在这些领域内被称为此次案例为“2025年背锅第一案”。几乎所有的安全管理从业者都对事故当中的安全人员所受的追责事实表达了极大的不认同。

在这些文章当中,几乎都提及了安全人员在事前因为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拒签工作票,提到在安全人员拒签工作票的情况下,仍然违规施工而发生事故。所以,都认为安全人员已经执行了他的安全职责,拒绝了不合规安全工作票的签发,安全人员已经履职完毕,因此事故的发生与安全人员没有责任。

安全人员真正的依法履职了,就不应该出现在追责的名单当中。因此就出现了不信任的言论,随之而来的是“2025年背锅第一案”的说法。

什么时候安全人员也沾上了自媒体的毛病?

介绍当中只介绍了事故前一天拒签工作票,但是第二天作业情况呢?这些不合格的安全“自媒体”缺集体的视而不见了。

事故通报中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12月2日9:35左右,事故发生后,生产调度黄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安全总监赵某某、安全科长李某某等人对受伤人员陈某某、王某采取了救援措施。”而且追责原因里面都明确提及了“在本次检维修作业现场,对发现本次造气车间布袋除尘器检维修作业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未落实盲板抽堵等安全作业证及相关安全措施进行检维修活动的违章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

这说明他们两个在现场,但是默认无票无证作业,从而发生事故。如果至从纸面痕迹上来看,他们的确没有允许作业,但是从实际行为来看,他们是允许执行作业的。从这一点上来看,判他们有责任一点也不冤。

从事故通报来看,这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肯定是有大量的漏洞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当然这个漏洞并不能是一个安全员或安全总监的所能改变的,这种形式的漏洞是企业整体对安全文化的认知和认同。而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的并不能由其他人或部门所改变的,改变只能由一把手去推动,这就是在体系建设当中领导的责任。

安全部门应该是一个强势部门,但在这个企业的这次事件当中,安全部门明显作为一个辅助部门而存在起,甚至无法影响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本没发挥出安全部门真正的作用,可能他们的存在也许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组织资料、合规化。。。

在本次实践当中,很明显存在着领导的安全文化建设责任,但这一项却是典型的口袋罪,不能随意因此而兴狱。而且鉴于安全人员的实质上的失职行为,实际事故调查当中,只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实施过程当中的个人表现来确定其责任划分,这样也就保住了主要负责人。这也是为什么安全“自媒体”们集体反响强烈的原因。他们能知道身为安全人员的身不由己的问题。指导在这种从上到下都没有安全文化的企业当中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其难度。

但是判他们担责一点也不冤。他们没有长一双慧眼,没有拒绝的勇气,没有正直的骨气。他们发现安全缺陷,没有勇敢的去填补或者跑路,而是选择为了三五斗米而选择忍气吞声,甚至可以说是“同流合污”。选择了无视,形式上的良心过得去,实质上却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如果本次事故当中,安全人员在拒绝签批工作票之后,在现场提出了要求停止作业的命令,无论是否听从他们的命令停止作业,那么本次事故也不会有他们的责任。本次事故他们的主要责任就是在现场看到人其他人违规作业没有作出制止行为也没有留存证据证明他进行了制止行为。也就是说他为了不得罪人,选择了无视和默认,从而间接导致了其事实上的没有履职行为。

如果此安全人员提出了问题,要求现场停止作业,但现场人员未采取他的意见而执意作业。那么本次事故安全人员完全可以将责任排除干净。尤其是安全人员以视频、照片、或在微信等其他方式留存证据证明自己进行了制止,履行了自己的责任,那么他们就是尽职免责的。

安全人员就应该像包拯,铁面无私,这样才能保的了自己,保的了公司。

所以说,本次事故中的安全人员,他们一点也不冤,该你没选好公司,该你没有大胆的说出来。

三五斗米换来牢狱之灾,冤,也不冤。

唉,我们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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